海促会简介

由深圳市新辉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双辉为主要创会发起人,並联合大陆和臺湾各30家有影响的中小企业共同发起並作为首批会员单位,在香港註册成立 「海峡两岸中小企业联合促进会」现已正式批復(以下简称海促会),旨在吸引海峡两岸从事农副產品与相关產业的企业加入,参与投资或纯经营「福建省海峡两岸农副產品交易市场」,该名称已经工商局核准註册。

海促会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来源:原創] [作者:admin] [日期:2013-10-24] [热度:1815]

一、會員的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免費參加本會的活動(自費項目除外);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本會工作的批評權和監督權;

5、享受本會規定的有關優惠待遇;

6、入會、退會自由。

二、會員的義務

1、遵守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3、按規定交納會費。

會員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交回會員證,終止會員資格。會員證實行年審制度,有效期為一年。如 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聯合促進會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並在聯合促進會網站及會刊上給予公示。會員如有嚴重違法亂紀、違反聯合促進會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決定並以適當方式予以宣佈取消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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